井下测风要在测风站内进行,为了准确、全面的测定风速、风量,每个矿井都必须建立完善的测风制度和分布合理的固定测风站。
对测风站的要求如下:
1.应在矿井的总进风、总回风,各水平、各翼的总进风、总回风,各采区和各用风地点的进、回风巷中设置测风站,但要避免重复设置。
2.测风站应设在平直的巷道中,其前后各10 m范围内不得有风流分叉,断面变化、障碍物和拐弯等局部阻力。
3.若测风站位于巷道断面水规整处,其四壁应用其他材料衬壁呈固定形状断面,长度不得小于4m。
4.采煤工作面不设固定的测风站,但必须随工作面的推进选择支护完好、前后无局部阻力物的断面上测风。
5.测风站内应悬挂测风记录板(牌),记录板上写明测风站的断面积、平均风速、风量、空气温度、大气压力、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、测定日期以及测定人等项目。
测风时应注意的事项:
1.风表的测量范围要与所测风速相适应,避免风速过高、过低造成风表损坏或测量不准;
2.风表不能距离人体和巷道壁太近,否则会引起较大误差;
3.风表叶轮平面要与风流方向垂直,偏角不得超过10°,在倾斜巷道中测风时尤其要注意;
4.按线路法测风时,路线分布要合理,风表的移动速度要均匀,防止忽快忽慢,造成读数偏差;
5.秒表和风表的开关要同步,确保在I min内测完全线路(或测点);
6.有车辆或行人时,要等其通过后风流稳定时再测;
7.同一断面测定三次,三次测得的计数器读数之差不应超过5%,然后取其平均值。